先説好聽的:澳門人均 GDP 長期排在世界前列,十五年獲免費教育,全民免費醫療,每年還給居民現金分享。這些福利是真的,不是傳説。
然後再問一句:錢從哪裡來?
從賭桌上輸掉的錢裡來。更準確地説,從一類特殊的輸家口袋裡來——他們的輸,不是運氣差,是被設計出來的。賭場裡面的燈光、聲音、近乎中獎的頻繁暗示,整套環境的目的只有一個:繞過你的理性,直接刺激多巴胺。賭博成癮是世界衞生組織認定的精神行為障礙。也就是説,這架機器最賺錢的部分,賺的是人失去選擇能力之後的那部分錢。
辯護的聲音馬上就來了,而且聽著很有分量:博彩稅佔澳門財政八成以上,直接就業八萬人,牽連近二十萬人的飯碗,全澳人口才七十萬——動它,就是讓三分之一的家庭瞬間斷糧。百萬曹公,一時所繫。翻開牌,怎麼能説關就關?
這個論證我想過很久,結論是:它一文不值。
因為它論證的根本不是正當,是體量。牽扯的人數再多,也只回答了能不能關,沒回答該不該存在。把這兩個問題混在一起,會出現一個荒唐的推論:如果養活的人多就能讓一門生意正當,那任何黑色產業都能合法化。販毒集團養活的家庭比賭場多,詐騙園區也解決就業。按這個邏輯,它們缺的只是一個足夠大的規模。
用後果嚴重來論證存在合理,是循環論證:局面已經長到不敢糾正的地步,恰恰説明當初就不該讓它長成這樣,而不是現在不用糾正。
所以我區分的從來是兩件事。取締的代價,是真的——政府停擺、銀行壞帳、二十萬人失業,這些數字不必否認。但代價大,只説明糾正要趁早、成本要認帳,不説明這生意本身乾淨。一個地區靠別人輸錢過上好日子,本地不賭的居民被動受益,這份便宜的性質不會因為拿了多少年而改變。
正當性其實只有一個標準:這生意賺的錢,是不是來自人們清醒時的選擇。
有人會説,進賭場的人也是買了票的成年人,願賭服輸。可火坑不是他自己跳的,是有人挖在路邊,還配了燈光和音響。被成癮機制控制的人沒有得選——這句話就是對全部辯護的收口。
澳門自己其實已經承認了。新的博彩法要求六大博企在十年裡把約一千億澳門元投進演唱會、體育、會展這些非博彩項目——錢會轉向,恰恰説明原來那條來錢的路知道自己在哪一段不乾淨。千億的投資計劃,是一封寫得很慢的認罪書。